乘客服務費
此項服務費是指向辦理登機手續的每位乘客以現金(澳門元)收取的費用,乘客服務費由空運公司在發出運輸憑證時向乘客徵收。
一般乘客 | 澳門元 110 | ~ 美元 13.75 |
過境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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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 |
以下人士可獲豁免乘客費
- 未滿兩歲之小孩
- 直接過境乘客,即未辦理邊境手續,且乘搭同一飛機或屬相同航班之另一飛機者
- 基於經適當證明之技術缺陷、氣象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被迫折返機場著陸之飛機之乘客
- 持有外交護照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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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發之旅行證件之下列乘客
- 副部長或以上職級之政府官員
-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及副主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特派員及副特派員
-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司令員、政治委員及副司令員
- 作業目的可作為免繳費用依據之飛機,但須按每一情況處理,且須獲有關方面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