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 12 / 08         14~21°C         50~80%

包機

主辦單位在澳門國際機場營運的包機航班,包括旅行社,貨運代理,集運商或航空公司自己的有關方案,可申請將有權根據下列表格和特定條件下的激勵機制:

包機客運航班的獎勵政策 收集乘客費的10%
計算獎勵額=航空公司收集
客運包機費 x 10%
激勵機制的持續時間 1 年
包機貨運航班的獎勵政策 降落費25%回扣
激勵機制的持續時間 1 年

任何包機航線的條件:

  • 激勵將適用於實體組織,全面負責有關包機計劃由CAM的正式批准,到目的地,沒有從/到澳門的航班。
  • 組織者可以是旅行社/旅游代理或航空公司本身,因為他們能證明他們是客運或空運包機操作方案的真正的主人。
  • 有效的激勵機制的權利要求在該計劃每六個月至少1000名乘客或300噸貨和至少15個航班。
  • 包機計劃不計數,或賦予其營運的航空公司,任何其他獎勵的方案。
  • 驗證的激勵權的運作程序結束後,如果適用,將發行信用說明各自的價值,主辦單位或由他們指定的任何代表性的實體。
  • 激勵機制在任何目的地只適用最多一年。
  • 除非特殊情況下CAM表示有興趣的,從這些激勵措施類似的激勵計劃下,同一申請人或任何附屬或母公司不能受益兩次,他們在過去24個月內飛行的任何目的地。

  本網站所提供資訊僅供參考。詳情請向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查詢。